——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调研建议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为了解当前益阳新生代农民工状况,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助推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共青团益阳市委于2010年9月诚邀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启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研究课题,为期5个月。本次调研采取“市里统筹、区县推进、市县联动”的方式开展。一是团市委统一部署。统一制定调查问卷,分发各区县(市)团委共3000份,统一指导调研工作。二是区县定二级议题。各区县(市)团委结合实际,确定了二级议题,如安化的“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培训”、资阳的“关爱农民工子女”、南县的“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状态和精神需求”、沅江的“新生代农民工的继续教育”等,从各方面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现实问题进行研讨。三是团市委分片参与和推动。团市委党组分片参与了各区县(市)的调研座谈,对调研工作进行实地指导。四是团市委统筹全市调研情况。团市委调研组以“问卷调查、QQ群访谈、座谈畅言、走访企业、个案分析”的方式对我市新生代农民工的情况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调研工作,并综合各区县调研情况,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一系列调研工作,基本掌握了我市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困惑与期待。
一、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难的困惑:生活在城市里的黑夜 据劳动部门统计,近5年来,我市累计转移新生代农民工人数达46.28万,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的41.34%。初次打工的年龄分布在17-19岁,男女性别比例失调,为1.5:1,未婚者居多。根据团市委的问卷调查分析显示,我市新生代农民工在身份认同、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上与上一代农民工有着明显差别,主要呈现“三高两低”的特征,即受教育程度高,对未来更抱期望、职业期望值高,工作动机由经济型向发展型转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更加渴望融入城市、工作耐受力低,实际技能有待提高、心理承受能力低,难以调试现实与理想的偏差。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让他们在乡土特质和城市特质的不断冲击下,比任何一个阶层都更为强烈地感受到社会急剧变化的不适应和原有制度结构上的不适应,在现实中,他们的生存生活现状可以用“生活在城市里的黑夜”来描述。 (一)身份认同模糊,没有归属感 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认为户籍问题是融入城市生活的最大障碍。一方面,户籍制度让他们的身份是“农民”,而他们不再想回到农村,走父辈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路,想回乡创业的人不多,调查中只有18.7%的新生代农民工将会选择返乡创业。即使想返乡创业,也是困难重重,问卷调查显示,有30.1%的调查对象认为找不到合适的创业项目、43.3%的人认为资金不足或者缺乏销售渠道和社会关系,导致创业信心受挫。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很想融入城市。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受过初中及以上教育的达到95.4%,其中受过高中及中专教育占41.9%,受过大专教育的占6.3%。教育程度的提高,加上在城市生活方式和消费文化的浸染下,他们的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据调查问卷显示,他们在工作之余,倾向于休闲,其中看电视电影的占24.3%,上网的占20%,打牌的占10.8%。习惯了城市生活的他们,对于今后的打算,76.5%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融入城市,回家务农的仅有4.6%,而他们的“农民”身份使得在住房等方面不能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待遇。因此,农村观念的淡化与融入城市的高门槛,使得他们真正成了既融不进城,也回不了乡的“边缘人”。
(二)社会交往和家庭生活面临困境,精神压力大 处于生命力活跃时期的新生代农民工因无时间或资金困难,无暇交往,无力谈恋爱,有新生代农民工代表曾苦恼的反映,“想交流没时间,想恋爱没人选,想倾诉没对象”。据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认为亲人不在身边、交友不便、感到孤独寂寞才是他们面临的最大困难,有84.2%的人在工作之余采取看电视电影、上网、休息来打发时间。在工作中,军事化管理、碎片化生存成了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写照。而企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员工的精神生活。据调查显示,有62.8%的人是团员青年,但建立有团组织的企业只有39.7%,建立有工会组织的只有43.7%,两者都有的仅为21.2%,所以,青年农民们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管理中,交际空间狭小,心理无处发泄,极易导致心理问题,产生过激行为。
(三)城乡户籍制度差异大,生活保障系数低
据调查,看病与养老成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最担忧的事情,比例分别是27.5%、27.3%,排在吃饭、住宿、子女上学之前,而他们参加的保险率不容乐观。有医保的为51%、有养老保险的为48.1%。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上更是以户籍为由将农民工排斥在外。另外,依据传统的管理模式,政府对城市的管理主要侧重于城镇居民的衣食住行,在提供公共服务上,如社会救济、经济适用房等方面以本地户籍作为申请的基本条件,农民工不能分享当地经济发展成果。
(四)生活不稳定与生存压力增大, 影响到子女学习与生活
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抚养分为两种模式:一是留守在农村。留守儿童多为隔代监护,容易溺爱骄宠。亲情的缺失,导致缺乏有效的心理疏导和缺乏充分的安全保障。据资阳区调查,有69.8%的监护人表示“很少与孩子谈心”,而我市基本没有一所农村学校有农民工留守子女心理辅导老师。因照顾不细致引发的留守儿童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火灾、触电、溺水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资阳区茈湖口镇中心小学在2010年12月份就有一名农民工留守学生放学回家后在路边玩耍遇车祸丧生。二是随父母进城。由于我市城市教育资源紧张以及户籍管理制度原因,使他们不能享受到与城市孩子一样的教育条件。城区孩子上学资源本来就紧张,经常是一个班级坐80-90名学生,农民工孩子进校上学尤为艰难。入学前要交纳一定的择校费等,高昂的学费,让农民工不得不选择条件相对简陋的学校。比如资阳区城区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的益阳市三中小学部的农民工子女学生数占到了学校学生总人数的46.3%,超出城区小学平均比例20.3%。加上世俗观念的城乡之别,让这些孩子容易产生消沉、自卑、自闭甚至仇视社会的心理。因此,不管是留守儿童,还是随父母生活的孩子,成长的经历对他们今后的社会认知、心理及行为都会产生不可忽略的影响,造成更多的社会问题。
(五)依法维权能力差,维权耐力和韧性不足
尽管新生代农民工较老一代受教育程度高,有一定的维权意识,但当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新生代农民工也较多求助于亲友,效果并不理想,与老一代农民工维权的“斗智斗勇,正邪兼用”的方式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孤独无助”和“不知所措”之感更为强烈。调查显示,在工作过程中权益(如工资、休假等)受到侵害时,有高达35.3%的人选择了找单位领导理论或求助亲友,甚至有19.8%的人选择了“默默忍受、消极对待”。
二、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难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农民工对我市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后发赶超,建设四化两型社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并且,随着新型工业化城市的发展,经济的提速,更需要越来越多的青年农民加入。益阳的建设与发展需要有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体的产业大军,新生代农民工也渴望能尽快融入城市,可面临如下障碍:
(一)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原因: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整体素质不高。不否认较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的程度大大提升,但总的来说新生代农民工所受的教育还十分欠缺。据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初中文化占53.3%,为群体中的主力军,且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加上缺乏务实的就业观念,实际技能在实践中没有明显提升,跳槽成了经常之事。据问卷调查显示,跳糟比例一年一次的占28.1%,一年两次的占12.7%,一年三至四次2.3%,一年五次以上的占0.6%,其他的占56.3%。因此,75.7%的新生代农民工很难取得需经实践锻炼才能获得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有24.3%已取得职业教育资格等级证书,一般为会计证。二是过于注重享乐。据调查,只有57.4%的青年会把除了维持日常开支外的工资进行“储蓄或寄钱回家”,有34.9%的人“购物休闲或旅游”,“自费学习培训”的仅占8.7%。在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他们的工资收入却没有随之增长,攀比心理与理财能力上的不足,极易让他们走上歧途。三是易受不良风气影响。据劳动部门调查,我市新生代农民工的初次外出从业平均年龄为18.7岁。其中80后初次外出平均年龄为19岁,90后初次外出平均年龄为17岁;71.1%的初次外出从业年龄在16-20岁之间,30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打工时间为7-10年的达31.3%,他们身心尚未发育成熟,早早离开父母的监管,而交往群体复杂,接受先进的新鲜事物的机会不多,易受社会上的不良风气的侵蚀,容易导致犯罪。 (二)社会层面原因:城市尚未张开接纳的双臂
一是城市认识存在偏差。相当一部分城市居民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于进城务工农民有偏见和不信任,与自尊心较强的青年农民工产生交往的隔阂,进而造成青年农民工缺乏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同时,受工作时间长与企业管理模式的局限,农民工无法与外界取得过多的联系,据调查,青年农民工在工作之余交友的,仅占9.8%。二是生活压力难以承受。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打工的企业多属于私营企业,占77.7%,由于私营企业考虑经济因素和农民工自身流动性强的原因,有14.7%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就业不平等与收入微薄,还导致新生代农民工住户条件差,在子女上学、就医、就业等方面需要支付比当地市民更多的成本。三是继续教育机会缺乏。调查显示,有58.5%的人“希望在业余生活中企业能组织进行技能培训或政府部门能适当组织培训”,但在现实中,政府开展的相关培训活动惠及面有限,使得新生代农民工继续教育的愿望不能完全满足。
(三)政府管理原因: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社会保障不足。传统的户籍制度束缚了农民工享受诸多福利的权利。除子女上学不能享受与城市孩子同样待遇外,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购买、租赁对象一般不包括农民工。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自购房者仅占8.3%,有28.9%的人住亲友家或单位宿舍,甚至还有4.6%的青年住工棚,他们的居住条件是城市生活人群中最需要改善的。二是法律救济不足。据市中级法院统计,2010年,涉及农民工的劳动纠纷有60余件,占全年收结案的15%。而且,发生侵权时,有很大部分是忍气吞声,以跳糟的方式处理。纠其原因,一方面是法律宣传不到位。据调查,《劳动法》作为劳动者保护神的法律,竟有66.1%的人“只知道一点”,还有18.1%的人“根本不了解”。在现实中,占20%的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另一方面是部门职能宣传不到位。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经验不足,来城市后对部门不了解,权利受侵时,也不知如何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据调查,有16.6%的人遇到过工资拖欠问题,只有38.8%的人会寻求法律保护、找劳动仲裁或向工会求助。多数通过自身关系网来维护,拉帮结派、斗殴处理等,给治安带来了隐患。三是公共服务体系滞后。据调查,我市新生代农民工中77.1%在18—30岁之间,未婚占26.5%,因为城乡差别,大部分青年表示会找老乡结婚。而一旦结婚,即面临着住房、子女上学等一系列生活问题。婚后在住房上,多选择租房,目前,有34%的年轻人是租房,而城市的廉租房政策没有普及到农民工。另外,职业介绍路径不顺畅,增加了生存成本,提高了受骗的风险。据调查,目前从事的工作,有58.6%的人是自己找的,通过政府中介与人力资源部门找的仅占3.5%。
三、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社会的对策与建议
当前,横隔在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之间的户籍制度,其改革之路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在现有制度的框架下,建议以政府为主导,以加强对农民工、企业主、有关部门的培训为主线,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社会所需要的其他因素如住房、社保、服务等措施相应跟进,逐步改进,为新生代农民工变市民“降门槛”。 建议政府建立农民工培训与管理联席委员会,整合劳动、农业、技校、工会等部门的资源,以“点、面、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以“城乡两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以“点、面、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的模式是:以企业为培训点,进行实地对企培训,以农民工、企业主为培训面,进行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有关知识培训,以农村为延长线,做好在乡农民的培训,发展农村产业。以“城乡两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的模式是:在农村,以乡镇劳务输出组织为基点,对外出务工的农民进行就业、心理、技能方面的培训与管理,协助解决劳动纠纷。在城市,以社区为单位建立联合工会,帮助新生代农民工解决就业、培训、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一)新生代农民工:提高自学能力,在实践中提升技能水平与文化素养,为融入城市生活打好基础。
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接受过初中以上教育,易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要找准自己的定位,结合工作发展、家庭需求与实际需要,多学习,提高技能水平,提升文化素养。 1、转变思想观念。新生代农民工要想在城市中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在短时间内转变观念,尽快适应快节奏的城市生活和工厂工作,要树立“知识改变命运,知识创造价值”的意识,积极参与各种教育技能培训,从知识技能、心理、思想道德等方面提高自身素质,以增加立足社会的砝码。 2、在实践中锻炼提升技能工作水平。新生代农民工要克服存在的浮躁、畏难情绪,潜心自学,认识到实践是最好的老师,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向前辈请教,潜心研究,不断提升技能工作水平。 3、在业余时间自学提高文化素养。新生代农民工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多看有益的书,比如法律、心理、文学等书籍,提升人文素养,多交有益的朋友,在人际交往中,督促自己提升修养,可以参加自学考试,结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完善自己的知识构架。
(二)企业:重视员工培训,提供学习资源,在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升素质的同时,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企业是新生代农民工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最密切相关的基本单元。企业开展团体活动与岗位培训,是新生代农民工身心健康发展,提升技能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 1、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团体活动,及时疏导心理问题。据调查,有14.8%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业余生活中得到心理辅导,有17.2%的人希望工会或团组织开展活动,另有18.7%的人认为多组织参与集体活动是新生代农工融入社会的途径之一。因此,企业要注重培养积极的、先进的企业文化。要把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生活纳入发展计划,为农民工提供最基本的免费或廉价公共服务设施,如图书室、篮球场等文体活动设施等。没有建立工会或共青团的企业,要与当地有关组织联系,尽快建立;已建立起工会、团组织的企业,要经常性的开展文体活动,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业余生活,在团体活动中消除负面情绪,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也有利于企业的和谐发展。 2、开展新式多样的内部培训,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升岗位技能水平。在培训方式上,企业可以根据各个工作岗位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技能培训,通过以老带新的“师带徒”、“传帮带”方式,使新生代农民工尽快掌握最基本的操作方法和工作流程。 3、与培训机构联合,共同开展培训。企业还可以通过委培方式,将其使用的农民工交由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采取“订单、定点、定向”培训模式,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素质以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培训机构可以根据一些行业农民工分散性、流动性、季节性,工作时间长、不固定的特点,采取课上授课和课下自学结合、长训和短训结合的办法,分阶段教学。
(三)政府:规范培训市场,加大投入力度,为新生代农民工长远发展搭建平台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关爱农民工子女、探索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倡导企业教育培训员工,规范企业、学校、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培训新生代农民工适应科技含量高、技术要求高的工种,可以让他们有机会提高工资收入,进而为逐步解决目前的住户、子女上学、社保等问题打下经济基础。 1、畅通就业信息发布渠道。找到一份相对稳定、安全的工作,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基础,也是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的基础。调查表明,农民工进城务工多是通过非正规渠道,其次才会选择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等正规就业部门。一方面要依靠法律规范非正规就业渠道,另一方面亟需发展正规的农民工就业渠道。建议劳动部门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健全劳动力市场,实现用工信息的透明化、公开化,遏制打击企业在招工用人方面的“暗箱操作”。 2、组织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参与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水平。据调查,在所有的培训中,45.2%的人最希望得到技能培训,31.5%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开展技能培训”是“近几年来政府关注农民工”项目中满意的一项,但也有16.5%的人认为是不满意的一项,由此可见,技能培训成为了新生代农民工最关注的焦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建议继续推行为农民工“量体裁衣”培训的“阳光工程”,同时,建议劳动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一是联合培训。与企业对接、与职业学校联合、与有关职能部门合力,让培训进园区、进社区、进农村,实行培训、就业、创业一条龙服务。二是按地域与行业培训。建议劳动及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统筹规范各区县、各行业的培训工作。比如,我市新生代农民工多采取就近择业的方式来就业,各区县(市)都显示不同的特点。桃江保姆、安化保安、沅江技工都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品牌,各地可以结合实际继续开展相应的培训。再比如,根据各地产业开展培训。安化、桃江可以开展矿产品加工、竹木加工培训,沅江、南县、大通湖可以开展粮食、水产品加工、苎麻纺织技能培训,资阳、赫山可以开展园林绿化、食品加工、编织等方面的培训,帮助新生代农民工在本地找到合适自己的工作,良好的技能,有利于加快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 3、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力度,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据调查显示,仅有14.6%的人认为宣传维权知识是“近几年政府关心关注外出农民工”中满意的一项,而“提供维权救助”低至10.8%。另有18.2%的人认为“发挥工会的作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今后要努力的方向。建议劳动、仲裁、工会、司法等部门采用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认真抓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 4、加大新生代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力度。建议劳动部门积极协调财政、教育、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大对创业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政府引导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全民积极创业”的浓厚社会氛围。此外,加快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组织机制问题。 5、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政策法律培训,强化业主的遵纪守法意识。建议劳动部门通过培训来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素质,通过督查来提高企业培训基金的落实率。一是适当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建议劳动及有关部门针对劳动保护、企业管理、团队活动等设计课程,加大对企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企业尊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切实保证劳动合同签订率。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企业的监督和行政力度,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开展劳动合同签订的“春暖行动”,并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较好维护农民工的正当权益。三是加强劳动保护和监管力度。建议劳动监察、工会切实履职,加强监察,监督单位不得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不得随意剥夺工人的休息休假权,如果在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应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维护农民工正当的休息休假权。四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议劳动部门督促企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落实新生代农民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探索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采用法律或行政手段,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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